国旭科技(www.xdns.cn)域名资讯2月17日消息
小米自2010年成立之后,使用创新性的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品牌推广,2011年小米手机一代发布,凭借互联网传播成为现象级明星品牌,积累巨大人气,受到行业内外的众多效仿。
只是,有些人并不满足于效仿其经营模式,就连商标也一并照搬照抄过去。像此类的侵权行为,小米公司遇到的不在少数。于是,其凭借自身的知识产权布局,借助法律的手段,一次又一次地维护了自身的商标权益,给予侵权行为以强有力的打击。
“小米生活”商标侵权案,获赔5000万元近日,小米与中山米家电器有限公司(已更名)等相关方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尘埃落定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决,小米终审胜诉,将获5000万元赔偿,以及由对方支付诉讼费用。据了解,被告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申请注册了第10224020号“小米生活”商标,被核准使用在第11类,风扇、电压力锅、电炊具、冰箱等商品上。而且不仅是注册相关商标,在宣传语、包装设计、推广策略上,被告在天猫、京东等网店也全方位地摹仿小米公司的商标、字号、域名、宣传语、品牌配色等等,销售额约7000万元。然而,小米首件小米商标于2011年4月核准,限定于第9类,要想展开跨类别保护,只能从驰名商标来入手。考虑到自社会逐步迈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以来,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传统商业的运作模式,使产品得以通过结合互联网的营销模式迅速触达广大相关公众,具有传播速度快、传播范围广的特点。在2011年,小米通过爆炸性的产品模式,以及创新性的互联网传播,在最快时间就登上各类科技头条。法院根据《商标法》十四条,决定对其驰名状态进行客观、全面地认定。最终确认“小米”商标在2011年11月23日中山奔腾公司的“小米生活”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为相关公众熟知,达到驰名状态。2019年中旬,小米已就这一案件取得一审胜利。此次胜诉为终审胜利,5000万元的罚款为适用三倍惩罚倍数的惩罚性赔偿。除却罚款外,法院还判令被告在多个电商平台刊登消除影响声明。起诉“雷军电动”商标侵权,获赔40万元下面这件案例就更加不一般了!虽然涉及到的赔偿金额没有“小米生活”的高,但是,这次已经不局限于“小米”二字,而是直接打上了小米的公司法人——雷军的主意。2015年8月,小米公司发现潍坊瑞驰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了小米商标,并取名“雷军电动”。于是,小米以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,将这家企业告到了法院。近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,使用单位对该商标的使用构成侵权,并判决赔偿小米公司40万元。该判决现已生效。小结: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近年来商标侵权等类似案件逐渐增多。为了企业能够更加稳定健康的发展,大家对于知识产权的布局与保护也愈加重视起来,除商标外,域名也是保护的重中之重,除了要做好严格保护外,当被侵权时,也要能够借助法律的武器做好自身的维权工作。
